转融通业务的业务规则发布情况如下:
《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》
发布时间:2011年7月5日
实施时间:2011年10月26日
主要内容:该办法规定了从事转融通业务及相关活动应遵循的原则,包括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,并强调证券金融公司应严格防范和控制风险,稳健开展业务。
《中国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(试行)(2023年修订)》
发布时间:2023年2月17日
主要变化:大幅降低证券公司参与转融券业务成本,转融券费率差统一降至0.6%,取消转融通业务保证金比例档次最低20%的限制。
《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转融通业务规则(试行)》(2023年6月修订)
发布时间:2023年6月9日
实施时间:2023年6月13日
主要变化:
明确转融资交易的类型,取消“固定期限、固定费率”的交易方式,采用“灵活期限、竞价费率”的交易方式。
新增转融资竞价申报相关内容,包括明确转融资竞价交易时间、取消转融资期限档次、明确转融资费率确定方式等。
修订转融资成交规则,明确各证券公司竞价成交金额的确定方式。
这些规则发布旨在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基础交易制度,优化转融通机制,促进全市场多空平衡,并更好地服务证券公司融资需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