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水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季节性明显:
洪水通常在特定的季节段出现,称为汛期。其发生时间主要受夏季雨带的南北位移和秋季频繁台风暴雨的影响。
洪水峰高量大:
由于流域内的暴雨、地形、植被等因素,河流可以形成极大的洪峰流量。
年际变化不稳定:
暴雨洪水区的大洪水年和枯水年洪峰流量变幅较大,表现出明显的不稳定性。
涨落变化明显:
一次洪水过程通常包括起涨、洪峰出现和落平三个阶段。山区河流涨落迅猛,而平原河流涨落相对缓慢。
范围广泛:
洪水往往影响大片区域,我国约2/3的国土面积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。
突发性强:
由于季风气候的影响,降雨时间集中且强度大,可能导致突发的洪涝灾害,尤其是短时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和中小河流洪水。
损失严重:
洪水受灾人口多,涉及范围广,灾害发生频繁,对城市的影响加剧。
多峰与单峰:
大江大河由于流域面积大、接纳支流众多,洪水往往出现多峰;而中小河流因流域面积小,洪峰多单峰。
周期性:
洪水具有明显的周期性,与天气形势和气候变化密切相关。暴雨洪水常发生在夏秋季节,融雪洪水则多发生在春季。
挟带泥沙:
洪水在流动过程中会挟带大量泥沙,有时伴有沙石,以很高的水头奔腾而下,破坏力极大。
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洪水的复杂性和潜在危害性,因此在应对洪水灾害时,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,制定科学合理的预防和应对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