防溺水的“六严禁”包括以下几点:
不准私自下水游泳:
在没有家长或老师的陪同下,不允许私自到水中游泳。
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:
不允许未经允许与他人一起下水游泳。
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:
在没有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,不允许到任何水域游泳。
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:
不允许到不熟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。
不准到无安全设施、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:
不允许到没有安全设施和救护人员的危险水域游泳。
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:
对于不会游泳的学生,不允许擅自下水施救,以免发生更大的危险。
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生的安全,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。特别是对于不会游泳的学生,严禁在没有成人监护或没有足够安全措施的水域中尝试救人,以避免因救援不当而导致的二次伤害。